協 議 書
甲方:河南安繡文化產業有限公司
乙方:
甲、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、法規的規定,遵循平等、自愿、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,經友好協商,達成如下協議,供雙方共同遵守。
第一條:合作授權
甲方授權乙方在_______省(市、自治區)_______市(地區)______縣(區)代理安繡。
第二條:合作期限
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 年,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,合同到期前30天,經乙方書面申請,享有優先續約權。
第三條:代理細則
1、甲方提前對乙方代理的位置、信譽等問題進行考核與調查,乙方代理必須具備一定的地方信譽。
2、乙方每次須成批量訂貨,首次進貨不低于2萬。甲方免費向乙方提供“中國安繡”品牌產品應季宣傳資料,超額部分及非應季宣傳等乙方按成本價承擔有關費用;
3、甲方指導乙方講解。
4、乙方須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銷售報表、反饋市場信息,并配合甲方做好當地市場調查,以便甲方可以根據數據進行區域內調撥等。
5、不得作出任何有損品牌和企業形象的行為,不得使用“中國安繡”商標從事合同規定范圍以外的任何活動。
6、必須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。甲方的商業秘密包括合同文本、銷售狀況、銷售業績、生產經營及信資料、經營模式、管理經驗等有形、無形資產,未經甲方書面許可,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密,否則,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,并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。知悉任何第三方侵犯或可能侵害總公司和甲方所擁有的權益,乙方有義務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。
7、乙方對外發生的一切業務關系,均屬乙方民事行為,均與甲方無關。
8、乙方須遵守中國安繡品牌相關管理條例和分銷管理系統的有關規定。
9、3個月內可調換同等價值作品,框損再加框修裝裱費,軟裱只可免費做修補,不做調換。
第四條:付款與交貨
1、付款
a.乙方訂貨單確認3個工作日內向甲方繳納訂單金額的 40%作為定金,訂單一經確認后不得更改。
b.貨品發放前,乙方補足所發貨品全款給甲方制定賬戶,甲方在收到款后,3個工作日內安排發貨給乙方,即款到發貨。
2、交貨:
乙方負責找貨品運輸承運人,甲方可代辦運輸,運輸及其保險等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。甲方將貨品交由承運人后,該托運貨品所發生毀損、滅失等風險責任皆由乙方承擔,但甲方會積極協助乙方向承運商索賠。
第五條:爭議解決
對于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,雙方當事人應友好協商解決。協商不成,任何一方均有權向雙方當地法院提起訴訟。
第六條:如有未盡事宜,經雙方共同協商,作出補充規定,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。
本合同一式兩份,雙方各執壹份,自簽字之日起生效。






